自杀的星期五、不该早夭的青春
吴瑞光,男,1950年生人,弱智。1966年上山下乡海南岛。1973年自杀身亡,草葬于黎母山荒地上。无碑,唯有一坟堆,上压一红砖。现坟堆已逝。
关于这个人的故事,黎母山人记得最牢。许多年后,人们一直在茶前饭后谈论他,谈论他在生时给人的欢娱——取笑他时的欢娱。谈论他死的壮烈:没有人会因为被人偷了五块钱,而吊死在这个人的门楣上,以示抗议。他毫不犹豫且异常壮烈地做到了。他没有别的方式,只能无告地以自己的生命作为武器,企图也以此置偷儿于死地——他以他的思维想象着因为他的死而使偷儿得到惩罚。
他留下了一封错字百出的简短的遗书,说明他自杀的原因,指出了偷儿的姓名,并声明自己只有以死抗争。他天真地认为他使用这个方式之后,他还能活过来。
那天清晨,北风吹得很厉害。黎母山似有寒霜。我仍在梦中,只听得屋外一片喧闹,有人惊呼:“吴瑞光死了!”他像一颗风中的干辣椒,悬在低矮的屋檐下,脚可触地。人们把他放下来,他早已断气了。他手里捏着巴掌大的遗书。人们展开那纸条,读出声来,不约而同地望着吴瑞光的同屋,睡眼惺忪的苏钦杰,人称吊灯仔的知青。遗书上已经写明:“苏钦杰同志”、“吊灯仔同志”偷了他的五元钱,被查出之后并不抵赖,且扬言偷得其所。吴瑞光只好以死证明苏钦杰的罪大恶极。苏钦杰在众人的注视下,面无人色地逃进屋里去。从此,不敢夜间出门。
他的父母是一对小裁缝,养了他这个儿子,读了十年小学,永远停留在三年级上。适那年号召上山下乡,他父母便第一个响应号召,早早地为吴瑞光报了名。居委会的干部还有些犹豫,但出于完成指标的考虑,便毫不犹豫了。
农场终于发现吴瑞光是个弱智,坚决要退回去。这回是吴瑞光不答应。他口中振振有词,说他是毛主席派来的人,是毛主席的知识青年,最听毛主席的话,他死也死在农场了。他既搬出革命大道理,农场领导便自认倒霉,不再吭气了。
农场开批判会,最积极最神气的就是吴瑞光。他早早地帮着拉汽灯,搬桌子,贴标语,把那标语贴得周正,抹平了每一条皱折。呼口号时他总是很用劲,扯开嗓门,苦着一张用力太猛的脸,又总是慢半拍。全场静了,唯有他还余音未尽。人们于是哄然大笑。他便有些不好意思地憨笑。问人家笑什么。有时,人家怂恿他去打批判对象的耳光,他便会有些义愤有些颤抖地上前去,以他孱弱的手,在空中比划了半天,终于没有打成。
他是连队里最优秀的杂役,谁都可以支使他,他极卖力地为各种各样的支使奔忙。
我们连队主业是伐木。没有人愿意与他搭档,他也拉不动大锯,便被派到炊事班洗菜。他洗得很认真,但动作很慢。他很能烧火,便派他当伙夫,专门烧农场食堂的那三口大灶。他极卖力地把那火烧得极旺。他是只管烧大火,不管炊事员是否需要大火,往往把饭给烧煳了。他于是被撵出炊事班。
他很能吃,整日光着上身,到处帮人干活。农场大嫂极喜欢他,他自然也极讨好农场大嫂。他失去伙夫的职务之后,农场干脆不派他什么活,只管让他到处游荡。他便帮农场大嫂干这干那,帮她们带孩子哄孩子切猪菜看园子……他因此东家吃一点西家吃一点,吃得很饱。
吴瑞光没有别的不良嗜好,但烟抽得很凶。为了一支烟,他是头可断血可流的,信誓旦旦什么事都愿意干。农场开大会小会,他一律坚守到人走场空,于是他瘦弱的身子便伏在地上,细心地寻找每一个烟头,很笨拙地分解那些烟头,然后吞云吐雾一番。
有一日他失踪了。人们在第三天才记起他,到处寻找,终于在原始森林的峭岩下找到他,他已奄奄一息。问他为什么。他支吾了半天,终于坦白他想偷渡去香港。人们大哗,吴瑞光怎么会有这等奢想。再说香港与原始森林有什么关系?他怨恨地望着他的同屋苏钦杰,含糊不清地说,“吊灯仔告诉我的!”他自认与苏钦杰很平等,在人多的地方,他总是很得意地叫他的绰号“吊灯仔”。苏钦杰的眼睑上有个疤痕,潮汕土语俗称“吊灯仔”。苏钦杰更是得意非凡,他说吴瑞光既然很想去香港过好日子,骗骗他有何妨。他对他说,香港就在原始森林那边,穿过森林就是。他明白受骗,但扬言有一日他会偷渡成功,去香港过好日子。他见过故乡的香港客回乡时很荣光,飞机头,抽洋烟喝洋酒还有摸起来很滑的喇叭裤。他并不气馁,很豪爽地感谢救援他的人们,说将来从香港回来,大家要他帮买什么东西尽管说。大家都很神情黯淡,痛恨苏钦杰的恶作剧。
几年后,知青们都陆续回城里探亲,他的父母却没有要他回去的意思。农场批他回去探亲,却没有知青愿意与他同行。
他几次便因此没有走成。他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怨恨,只是每一回有知青回城探亲,他是最忠实的送行者,他跟着送行的知青们,扛着大包小包,很卖力地赶了好几公里路,到小镇去坐车。他泪眼汪汪地看着知青坐车远去,孤零零地独自回连队里来。有知青从城里回来,他便最积极地去接车,又是帮着扛大包扛小包地往回赶。他乐起来好似是自己回城探亲一般。他永远问回来的知青们的话是:“见到我娘了么?她说什么了么?”知青们便糊弄他,他也便很满足,等到明白人们在捉弄他,他便笑着骂人:“神经仔。”这是他们那地方骂得亲昵的土话。
我至今依然很清晰地凸现着吴瑞光的样子,他有些残疾的腿,走起来有些瘸,往一边斜着,像一张单薄的风帆,在黎母山的小路上徐徐驶着。
有一年,我回黎母山。忽然想起应该到他坟上去看看。他是我的108个知青朋友中,第一个谢世的人。我从没捉弄取笑过他,他对我也极尊敬,偶尔对我也说一两句拜年话。我在连队当过半年出纳,有一回自作主张让他开白条借给他十元钱,其中五元买烟抽了,余下五元被偷了。至今吴瑞光的这张白条还保存在会计那里。我移交出纳手续时,把他的那张白条一并移交了。他的字写得歪斜但很认真,诚如他的为人。有许多错别字,并非所有的人都能读懂。但是我明白他的意思,所以不改正他白条的错别字。这对于谁,都是无伤大雅的。
我在荒草伫林中寻找吴瑞光的墓地,找了许久,没有找到。问老乡也说不知道,这地方的人没有碑,只信鬼。人死了成鬼,埋起来堆个土堆也就罢了,从没有树碑的习惯。吴瑞光随俗了,也随缘了。
我在一篇小说里写进了他,给他取名星期五。星期五是《鲁滨逊漂流记》中那个善良的土著。我也不知为什么,想到吴瑞光,这个名字就冒出来了。
选自郭小东著《走失的小酒馆》
不该早夭的青春作者:余熙我的青春韶华最美好的16岁至20岁这5年,一直在鄂南山区一处贫脊的茶场,默默地饮啜着知青这杯什么味都有的酒。
这些年来,说不清是为什么,只要独自沉思回忆起自己的知青生涯,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当年身边几位死于非命的伙伴。他们的生命,怎么那么地不值!
1971年初夏的一个晚上,突然间,知青连队的寝室门口骚动起来,一些人步履匆匆地奔向田埂边的一口泥塘。那塘常有知青去洗衣服,塘边有一排粗砺硕大的石块。
我预感有异,也随人流一同奔去。透过围观者的肩膀,我看见一名男知青伙伴用手捏鼻,一个猛子扎进塘底。水面,只有一串气泡在翻动。“哎呀,摸到了!”突然,这位小伙子的头露出水面,惊惶失措地大声叫道。
“快拿绳子!快!”一连串的声音响起。很快,一卷绳子被这一小伙子用嘴叼着又潜入水中。少顷,他又浮出水面,手里擒着绳头。
岸上的人们接过绳索,七手八脚地拉将起来。啊!一位皮肤白皙的知青少女,双目紧闭,浑身僵硬地被拽出水面。人们把她搬上田埂时,发现她腰间居然用麻绳紧紧地缠捆着大块石岩。正是那沉重的石岩,将她沉沉地压在水底。
我忘不了这位姑娘告别人世以后的容颜。她的年龄约摸十六七岁,长得非常秀丽,鹅蛋型脸庞,漆黑的短发。平时,我们见面时,她总是一脸红晕地低眉蹙目。在那“阶级斗争天天讲”的岁月,拥有这般惊艳美貌的女孩,自知前途多舛,无时无刻不是如履薄冰般地度日。这位同为来自武汉市的知青,听说她的“出身有问题”,这种“原罪”再配上美貌(也是原罪),使她终于遭至凶险——她被连队权势者强暴后,凄然以死抗拼。
由于这位女知青属于“有问题家庭子女”,她的死竟然没有被作任何调查,上级仅仅以“在水塘边洗衣服失足溺毙”为由,就草草将这个如花似玉的青春蓓蕾,残酷地掐碎揉搓掉了。
几十年过去了。我早已忘记她的姓名。但我清晰地记得她出水后那张已无血色的脸庞,那满含忧愤委屈、孤立无助的痛苦的、扭曲的脸庞。
另一位死去的知青伙伴,是位有着圆圆脸蛋的男孩,大概17~18岁。他叫欧阳汉明。
我与欧阳汉明同居一间大寝室。那寝室原是关押劳改犯人的屋子,狭长型,窗棂是粗笨的木柱,上下铺,一室可睡20多人。这欧阳汉明家住在武汉市天津路一带,母亲是医药公司有毒药品的管理人员。小伙子早时见人常常露出天真憨厚的微笑,是一个不大起眼、比较老实的男孩。
这天深夜,劳累了整天骨架都快散了的我们,沉沉地进入梦中。突然,“轰”地一声闷响,把全寝室的人蓦地惊醒。人们拽亮灯,发现原来是睡在上铺的欧阳汉明,竟从一米多高的铺上摔到了地面,鼻子也磕出血了。见大伙儿注视着自己,他神色惊恐地捂住鼻孔,默不做声地爬上了床………
两天以后的一个傍晚,一辆军用吉普开进我们的连队。两名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的人员神情严峻地走进连指导员办公室。很快,集合哨吹响。全连300多个人不知所措地奔向小院子,老老实实地排起方队。指导员与军管会干部走了出来,厉声宣布:“欧阳汉明犯了杀人罪,现已被逮捕!”
我们仿佛听错了一般,全愣了。大家怎么也想象不出,平素老实巴交的大男孩,居然转眼变成了杀人犯!
后来,听说欧阳汉明被枪毙了。他杀人的始末也渐渐传了过来。原来,他因为非常厌倦知青生活,回到武汉家中后,便不想再返回茶场。无奈他母亲是名共产党员,颇有觉悟,见他休假到期后就拼命督促他返回农村。欧阳汉明一下子钻进了牛角尖,认定让他在茶场饱经折磨的祸首当属自己的母亲。于是,他竟然乘母亲熟睡之机,用菜刀(或是钉锤),亲手刃毙了生母。从而也把自己送上断头台。
据传说,他在交代中曾说,那次从床上滚到地下,就是因为在梦中见到满面鲜血的母亲,正呲着白牙、伸出十指向他扑来,要他偿命…这个在逃的凶手从睡梦中吓得竟然滚下了床。
还有一位知青伙伴,也与我同过寝室,他的死也很悲惨,而且很冤枉。
这位知青个头较高,白净的面庞上居然蓄着细疏的绒须,样子煞是逗人喜爱。记得有次,他的父亲从武汉市来看他,见到自己心爱的儿子脚上穿的鞋早已咧开大嘴,不由眼眶发红。父亲当时足蹬的是那种猪皮的筒统式皮鞋,大约是13元一双,鞋头还被擦得光光的他连忙把自己的鞋脱下送给儿子,自己则把那双咧嘴破鞋换上到处走。
这位知青死于车祸。他是为了抢上一辆公共汽车到火车站,好赶回武汉的火车。谁知那汽车超载,车门把他夹住,他只好非常费力地用双臂吊住半拉子车门,终因体力不支,摔了下来,并且被车后轮子从身体中央碾了过去…
我在《我们曾经年轻》一书中,曾经写过一篇文章,其中回忆了另一位知青伙伴陈忆波之死。陈忆波是自杀而死的。他的死,是催人泪下的命运使然,也是知青这代人的社会宿命的生动体现。
我之所以作出知青制度是对青少年身心本质上的摧残这一结论,皆是建立在我身边这一个又一个死去的知青的命运之上的。为什么在短短几年的知青生涯中,周围的少男少女会一个又一个接连死去?娇嫩的鲜花为什么如此容易枯萎?
世界上最宝贵的莫过于生命。青春年华的知青不该早早夭折。
文章选自《沧桑人生——中国特殊群体写真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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